江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南區2024年度城區本級科技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江府辦〔2024〕3號)
江南區2024年度城區本級科技項目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圍繞壯大江南區重點產業、傳統優勢產業、新興產業等產業創新發展需求,加快優化科技資源配置,聚焦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基地建設提升,組織實施一批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等項目,推進科技創新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依據《南寧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南科規〔2022〕2號)、《南寧市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南科規〔2022〕7號)等相關規定,制定《江南區2024年度城區本級科技項目實施方案》,以便開展2024年江南區本級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計劃項目申報工作。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論述和對廣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結合“十四五”時期高質量發展科技創新需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按照“前端聚焦、中間協同、后端轉化”構建創新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橋梁的思路,推進“強主體、建平臺、活機制、聚人才、促合作”,完善城區創新體系,整合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實施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專項、科技基地專項項目建設,推動重點領域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全面提升城區綜合競爭力。
??二、項目申報評審程序
(一)發布申報指南。2024年1月5日前,江南區科技局編制《2024年南寧市江南區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計劃項目申報指南》、《2024年南寧市江南區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計劃項目申報須知》,經城區政府審批后,在江南區科技局官網發布。
(二)項目申報。2024年2月20日前,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按照《2024年南寧市江南區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計劃項目申報指南》所列的項目方向進行自行申報。
(三)項目推薦。衛生系統的申報單位,須報送城區衛健局簽署審核意見。駐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報的項目,需經過申報單位科技處審核推薦。
(四)項目審批。2024年3月31日前,江南區科技局按《南寧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南科規〔2020〕2號)規定,經過相關規定程序進行評審,報城區政府審批后,根據財政經費預算下達項目經費。
三、主要資助方向
(一)科技重大專項
優化城區科技創新資源與主導產業的協同創新關系,加強科技創新前瞻布局和資源共享。鼓勵開展原始技術創新、產學研聯合攻關、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圍繞新能源汽車、鋁精深加工、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先進裝備制造等重點產業,優勢傳統產業,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通過核心技術突破和資源集成,獲得一批重大新產品、關鍵共性技術及示范性規模生產等標志性成果;引導創新鏈、產業鏈資源向產業技術創新的關鍵環節聚集,培育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對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的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重點支持申請發明專利或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授權的企業、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的企業、新增產值或新增銷售收入達到上規入統的企業以及研發投入增長較快的企業。
(二)重點研發計劃
圍繞高性能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態環保產業、科技支撐鄉村振興、大健康產業、社會民生領域科技創新、產學研合作研究開發等創新發展名片,聚焦我城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點公共需求和民生科技優先領域,支持事關城區產業核心競爭力、整體自主創新能力的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究開發及應用示范、國內外重大科技成果引進創新與轉化應用,以及重大社會公益性研究。
重點支持申請發明專利或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授權并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企業;優先支持研發投入較多,能形成地方標準(含)以上或行業標準的;優先支持開展生產線建設提升、能夠形成應用示范點、預期經濟效益明顯的企業;鼓勵產學研聯合申報。
(三)技術創新引導專項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進一步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進入技術創新領域,激勵企業加大自身科技投入,發揮技術創新的主體作用。重點對企業研發經費投入獲得自治區、南寧市獎補較多的企業;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參加南寧市創新創業大賽并獲得獎項的企業;獲得科技成果轉化認定的企業給予財政經費后補助。
(四)科技基地專項
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開展重大研發平臺、科技成果轉化與試驗示范基地、科技公共服務平臺與創新服務體系建設,以及其他科技基礎條件建設等。重點扶持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重點實驗室、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提升;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創新示范基地等各類科技創業孵化平臺(基地)建設示范;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基地和科普能力建設與示范基地建設項目。
四、項目資助標準
?江南區科技項目經費屬補助性質,當年項目經費總額不設上限,以最終評審結果為準。原則上補助經費不超過當年財政經費預算額度。
江南區本級科技項目經費資助標準為:科技重大專項工業項目一般不超過30萬元,農業項目一般不超過20萬元;重點研發計劃項目一般不超過18萬元;科普能力建設與示范項目不超過10萬元。申報科技項目的企業,應根據《2024年南寧市江南區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計劃項目申報指南》中各類項目申報要求,配套對應額度的自籌經費。部分申報項目有研發投入限制;規模以上企業應完成統計部門研發投入報統;高新技術企業應同時完成科技部門火炬報表。
五、項目實施管理
(一)項目合同期限從項目下達時間算起,項目實施期限一般為2年,原則上可延期1年。由江南區科技局和項目承擔單位共同簽訂《江南區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項目承擔單位逾期不簽訂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二)江南區科技局按照財政預算支出的有關規定向項目承擔單位撥付財政資金。項目承擔單位按項目合同要求落實自籌資金。
(三)項目實施中,項目合同確定的目標、任務、考核指標、資金預算總額、項目負責人、項目實施時間等主要內容原則上不得調整。
(四)項目管理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中期檢查制度等監督管理。
1.年度報告制度。項目牽頭承擔單位于每年12月底前,向項目管理機構報送項目年度執行情況報告。項目執行不足3個月的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報。
2.中期檢查制度。科技重大專項須進行中期檢查和評估,由城區科技局委托項目管理機構開展工作。其他項目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中期檢查。中期檢查和評估結果作為項目調整或撤銷的重要依據。
3.隨機抽查制度。根據科研監督管理需要,采取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止發生違規行為。
(五)項目結題。依據項目合同書,對項目完成等情況組織專家進行評議和確認,進行驗收結題;對未達到驗收結題條件的項目進行終止處理和確認,進行終止結題。項目結題按現行《南寧市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管理辦法》(南科規〔2022〕6號)執行。
(六)建立完善誠信監督管理機制。建立科研領域“紅黑名單”制度,對項目立項、實施、結題等過程中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科技信用記錄和評價,單位和個人信用狀況作為項目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對于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項目單位和負責人,列入“黑名單”并按照規定推送至南寧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行跨部門跨區域聯合懲戒。
(七)在項目立項、實施、結題等過程中,項目承擔單位及有關人員出現違法違紀、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城區科技局記入不良信用記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中止并撤銷項目,追回已撥付的財政補助經費,在3年內取消該單位或相關人員的項目申請資格等處理。違反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附件:1.2024年南寧市江南區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2.2024年南寧市江南區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計劃項目申報須知
?????????3.2024年南寧市江南區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計劃項目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