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征集船舶產業專家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行業專家在船舶產業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我區船舶產業管理水平,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現依據《廣西船舶產業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桂工信裝備〔2025〕11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見附件1)公開征集船舶產業專家。有關事項如下:
一、征集對象
本次征集面向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船舶行業協會、認證機構、船舶檢驗機構、自治區和中直駐桂相關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包括生產條件評價類專家、安全生產類專家、廣西造修船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審員等3類。
二、征集方式及時間
采用專家本人自愿申請、所在單位推薦的方式征集。征集時間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以初審單位收到申請材料時間為準)。
三、申請條件
(一)生產條件評價類專家。申請生產條件評價類專家人員需同時滿足《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條要求。
(二)安全生產類專家。申請安全生產類專家人員需同時滿足《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七條要求。
(三)廣西造修船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審員。申請廣西造修船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審員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備管理、技術、生產、檢驗和評估評價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持有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3.具有3年及以上安全相關工作經歷。
4.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5周歲。
5.5年內未被列入政府黑名單且1年內未被列入政府、行業公布的不良信息名錄。
7.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四、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同時申請一類或多類專家,有關流程如下:
(一)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向所在單位提交以下紙質版材料一式兩份:
1.《廣西船舶產業專家推薦申請表》(見附件2)。
2.《入庫專家承諾書》(見附件3)。
3.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復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5.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
6.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
(二)推薦。申請人員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員是否符合專家申請條件進行審核,認為符合條件且同意推薦的在《廣西船舶產業專家推薦申請表》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將統一申請資料報送初審單位。其中,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船舶行業協會、認證機構工作人員報單位所在地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初審;船舶檢驗機構、自治區和中直駐桂相關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初審。
(三)初審。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初審通過的人員無需進行復審,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初審通過的人員名單匯總后,連同申請資料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復審。
(四)復審。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來的人員信息進行復審。
(五)考核。申請廣西造修船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審員通過復審后還需通過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或其授權機構培訓考核,培訓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項
廣西船舶產業專家庫的組建、運行和管理工作依據《管理辦法》開展,請申請人員認真研究《管理辦法》。一經申請,即認為認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申請人填報個人申請信息應準確、完整、全面,并對真實性負責。
聯系人及電話:周偉蒙,0771—8095127
附件:1.廣西船舶產業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
2.廣西船舶產業專家推薦申請表
3.專家承諾書
4.各有關單位名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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